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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拟规定:网购七天退货无需说明理由

来源:中国江苏网 编辑:杨萍 2016年02月17日 10:02:25

[导读] 昨天,江苏省政府法制办发布《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(草案)》第一次征求意见稿(以下简称草案),其中明确,预付式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,不得设有效期。经营者应当保存合同及履行的相关资料,方便消费者查询、复制;相关资料应当至少保存至合同履行完毕后两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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